前国家移民局警察,中国人民警察大学硕士,高级企业合规师,专业承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毒品案件、经济犯罪案件。
担任弥勒翔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新景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力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泸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第一分局、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七医院、云南弥勒圣仁医院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昆明博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超千万元损失。
云南省楚雄州某处级领导干部G某涉嫌受贿罪一案,二审发回重审改判减刑一年;
云南西双版纳州D某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罪二案,改判持枪无罪,走私减刑1年;
云南省红河州L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检察院阶段不予起诉;
云南省昆明市C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检察院阶段不予起诉;
云南省文山州Y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公诉量刑意见有期徒刑二年,改判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