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
刘政言律师
主办律师
辽宁丹东圣权律师事务所
简介
执业证号:
06060*********
擅长领域:
损害赔偿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执业地区:
辽宁-丹东
(接受本市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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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给母亲。。
[律师回复]
那首先要看你父亲留下的房子是什么性质的了。如果是公产房原则上是不能继承产权的,居住使用权的来源建立在与产权单位的租赁关系上,按照现行政策原承租人死亡后同住家属都可向产权单位申请建立租赁关系。如果是私产房,当然可以继承,你哥不同意可以办共有产权,也就是所谓的“小房照”,将你哥应继承的部分劈出来,登记于小房照上。
刘政言律师
2009-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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