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

谢律律师

谢律律师

上海-上海
从业15年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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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公司企业、房产纠纷、证券投资
执业律所:
上海市公义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
13101*********726
办公地址:
黄埔陆家浜路1332号南开大厦1709-1710
职业认证 实名认证 购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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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为本人所有,母亲因父亲长期暴力和我一起在外租房居住,是否可以委托法院将房屋拍卖并进行分割?
为什么要拍卖呢?房子是你的啊,你可以让你父亲搬出去如果你想的话。你父亲没有份额的。
我想问问是不是,我被诈骗了
可能
借款到期,债权人该在哪个地点起诉?
再给你明确点,以免你受误导: 1、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3、《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按照六十一条仍不能确定时,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批复:“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5、你的借款情况:你借出去了,对方不还。你的义务完成了,对方义务未完成。对方义务履行地,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是在你的所在地,即上海。 6、根据民诉法关于管辖的约定,合同履行地法院有管辖权,即上海法院有管辖权。 综上,即使对方经常居住地不在上海,你也可以在上海起诉。
借款人跑了,钱我是不是要找担保人索要?
1、05年的事,应该已过了时效了. 2、想办法重新启动时效吧 3、我专门从事借贷纠纷处理,个人介绍中的个人网站或许对你有所帮助,建议关注相关知识,预防下次同类问题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