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们的家庭很复杂,从小爸爸妈妈就离婚了,爸爸娶了后妈?后妈生了一个小女孩,所以我们就有3个小孩子了,爸爸在我12岁的时候被车撞死了,后妈拿走了爸爸所有的钱,爸爸以前在城市里买了一套房子,后妈
我想问的是:我认为这样的分房方式很不平等,为什么男的到20周岁以上就可以立户,而女的确不可以呢?这样不是违背了我们国家法定的男女平等原则吗,如果是男女平等的话,那么我也应该可以享受90平方的待遇才对。
到最后调节的时候,我们除了要求对方担负全额的医药费以外,还可以要求哪些其他的赔偿?这些赔偿项目,他们是标准有是多少呢?法律依据又是什么?
请问该协议是否有效?该如何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