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
叶秀进律师
北京-北京
从业25年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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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知识产权、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执业律所:
德赛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
W0120*********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恒华国际商务中心12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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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何法律?
1、蓝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使用该照片申请注册商标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依据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韩某对其自创的照片享有摄影作品著作权,蓝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述行为侵犯了韩某的摄影作品著作权。 2、阿哈玩具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上述外观设计专利的行为同样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依据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阿哈玩具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述行为同样侵犯了韩某的摄影作品著作权。 3、韩某可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蓝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商标; 可依据《专利法》第四十五条及其《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规定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阿哈玩具有限责任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无效。 叶秀进律师,执业证号:190205113069 晟典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010-58565787、89804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