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丽云,女,壮族,1991年10月生,广西柳州人,三级婚姻家庭咨询师,广西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法学)专业毕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学位。现为广西弘景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2015年12月—2016年6月,南宁中公未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担任法律讲师。主要负责法律课程的备课授课,编写教材等工作,成功辅助众多学子成为国家公职人员。
2016年6月—2018年3月,在广西欧亚嘉华律师事务所工作。协助办理广西XX投资有限公司集团系列案件,该案件已上南宁市2018年人大会法院工作报告,涉及民商事纠纷、刑事纠纷、行政纠纷等,案情疑难复杂,涉及面甚广,最终促成全案和解;柳州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XX电梯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为当事人挽回数十万的损失;代理多起股权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事、等民商事案件。同时,凭借公安局、交警队的工作经验,将法律知识与工作经验相结合,妥善处理多起治安、刑事案件及交通事故纠纷,为委托人争取应有的最大化权利。
2018年4月—至今,广西弘景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