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

张新龙律师

张新龙律师

湖北-潜江
从业32年 主办律师
律师档案查看详情
擅长领域:
劳动纠纷、损害赔偿、婚姻家庭
执业律所:
湖北江汉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
14290*********503
办公地址:
建设街65号
职业认证 实名认证 购买保障
律师解答更多
农民工如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你好! 根据你反映的情况,如果你选择起诉,只能起诉你所在的村民委员会。
死亡是怎么陪款的?
你好! 由于你反映的情况不是很具体,所以只能提供下述司法解释供你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第三款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离婚协议我前妻她都签字了,儿子判给我抚养,房子赠给我儿子我为他要也应该啊。我只能起诉她了,想问下胜率是多少呢?
1、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主要是看双方的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你们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无和好的可能,法院应该会判决准予你们离婚;2、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主要看哪方抚养小孩对小孩更有利;3、关于你们共同所有的房子是否赠与给小孩,要取决于你们双方的同意。
是否可以离婚,离婚后财产的分配
1、能否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判断的标准; 2、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以平均分割为原则; 3、两周岁以下的小孩一般随母亲生活,特殊情况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