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
李杰律师
主办律师
山东正大至诚律师事务所
简介
执业证号:
15030*********
擅长领域:
刑事案件
合同纠纷
损害赔偿
执业地区:
山东-淄博
(接受本市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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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村农村房屋2009年9月26日卖给外地人,说买卖房屋无效。我们能有那些补偿呢?
[律师回复]
卖买房时他们只签了一纸协议。外地人住了几年之后与2013年10月14日又卖给了本村村民,也是之签了一纸协议。本村村民从买了之后一直住到现在房屋要拆迁规划了,以前他也没有说无效,也没有要房子。现在呢农村房子正在拆迁规划中,在利益驱使下原来卖房子的那人又想要回去房子,说买卖房屋无效。要是无效,我认为房屋买卖行为是有效的。
李杰律师
2018-10-16
办理二手车过户个人所得税要交多少钱啊?
[律师回复]
你好,不用缴纳个税和增值税,涉及到销售二手车的政策调整,的增值税政策作以下解读:从事二手车交易的市场(指经按国家规定审批的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的增值税政策有:个人(即车主是个人的)在二手车交易市场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车免征增值税。
李杰律师
2018-09-30
请问质权与抵押权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质权和抵押权的区别如下:第一,成立要件和保持要件不同。除签订抵押合同外,抵押权的成立原则上以抵押登记为条件。抵押权的成立不以抵押物的交付为条件。抵押权的保持也不以抵押权人占有抵押物为条件。经登记成立的抵押权,以抵押登记记载的存在为其保持的条件,注销登记即意味着登记的抵押权不复存在。质权的成立与保持则与抵押权不同。质权的成立,除签订质押合同外,须出质人依质押合同的约定将质物交债权人占有。仅订立质押合同而不依质押合同的约定移转质物的占有于债权人,不能成立质权。质权人参质物占有的继续也是保持质权的条件,质权人丧失对质物的占有,即引起质权的消灭。 第二,标的物有所不同。抵押权的标的物为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和动产;质权的标的物为动产和除不动产用益物权外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利。抵押权一质权两种担保物权的标的物在动产上有交叉。于动产上成立的担保物权究竟为抵押权或质权,以债权人是否占有标的物为区别。
李杰律师
2018-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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