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波律师,梧州学院法学教师,法学硕士。曾就职中铁十八局集团、执业于广西建梧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在中级人民法院挂职一年,现为梧州学院法学教师、广西同望(梧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长期从事法学教育与研究,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多篇并参与编写教材,主持参与科研项目多项,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秉承“诚实守信、专业负责”的执业理念;依托资深、强大、专业的律师团队,以良好的法律素养、专业的法律技能,为各类有法律需求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擅长的业务领域: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继承、债权债务、损害赔偿、房屋土地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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