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委托律师了,当时找到时候说的很有把握,现在好像也没明确的说法了,事情刚发生的时候在交警大队公司很有诚意的说只要我们配合他们工伤和座位保险可以同时理赔,我们以为公司会兑现承诺,(可是后来公司又总是这样那样的改变说法,一会说工伤没希望,因为他跟公司没有劳动合同,往上报的合同是他们临时找人代签的,后来又找另一个人来说两个险不能并行工伤只能做保险理赔不足的之前哪个人不是他们公司的说了不算.再后来又说如果两个险都下来的话要我们做些退步,要签给他们提成的合同,又威胁我们说不行就撤工伤,好我们签了,还有就是上面我写的)他们公司是在上海,事故发生地在宝应,本来老公也是他们公司驾驶员,经过车上的乘客跟公司都核实过,当天他只是半路上车的乘坐人,事故认定书上明确写道他是乘客,没有任何责任.如果公司当初不那样承诺的话我们肯定走人生损害官司,老公是独子上有老(老人都没满60如今身体又不好)下有小(女儿才五个生日没到)可是公司如今转来转去却转到现在这样了,我迷茫了,也经受不了再多的精神折磨了,求求各位谁能告诉我?我只是想早点解决此事拿点原本该属于我们的让老人孩子过点平静的生活真的是我过分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