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
麦海波律师
广东-广州
从业10年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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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房产纠纷、刑事案件、涉外纠纷
执业律所:
广东高睿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
14401*********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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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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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请问介绍卖淫罪是怎么判的?介绍人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只是出于朋友牵了下线。共介绍了两次。
您好,介绍卖淫罪,是指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沟通撮合,使他人卖淫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即使没有收取费用也是构成介绍卖淫罪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您咨询的情况应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