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
庄全律师
江苏-淮安
从业1年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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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损害赔偿
执业律所:
江苏穿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
10080*********
办公地址:
淮海北路50号清江中学南商务楼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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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的问题
合理.有什么不合理.
这套房子是我个人财产吗?
是你个人的.他人无权执行
1 . 这个案件是什么罪?2.麻烦你告诉我案件有多重,该怎么判?谢谢!
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罪.因此案有特殊原因,有酌定减轻处罚情节,因自守又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
法庭接受录音证据吗?
可以作为证据材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只有通过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而取得的证据才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如果未经相关当事人同意的录音资料没有侵害到他人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则该录音资料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