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
孙莹律师
北京-北京
从业25年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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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房产纠纷、知识产权
执业律所:
北京汉威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
W0120*********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B座17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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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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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如果他们离婚,(1)是否可以拿来用做证据从而使得我母亲得到相应的补偿? (2)如果他们离婚了,如果我跟了我母亲生活,是否还需要给我父亲赡养费和执行赡养义务?(我已经工作)也就是说我们是
您好,手机短信记录一般证据证明力不强,建议和您父亲多流通,离婚并不能免除作为子女承担赡养义务。
妻因资金周转和生活需要(借条注明),以夫妻共有房屋向我抵押借款,房产证注明妻为所有权人,无共有权人,现妻已独自和我办理抵押登记,已获房屋他项权证。如夫主张不知情,要求撤销该抵押登记,是否可撤销?如
此抵押不可撤销
为了保证以后这套房产不论发生任何婚姻纠纷,一直都能够保证在我的名下,不参与任何与婚姻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债权债务纠纷。现在有以下2种办法,请问哪一种更适合我们的初衷,且成本更低。1.现在就直接落户在我的名
1.现在就直接落户在我的名下,不再办理任何手续,不必在婚前办理婚前财产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