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

刘怡含律师

刘怡含律师

江苏-南京
从业25年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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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刑事案件、证券投资、婚姻家庭
执业律所:
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
10011*********
办公地址:
南京市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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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违约金最高限额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合同法》114条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9条: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请问我小孩户口放在四川老家,不过在我妹妹头上,请问迁南京来方便迁吗
只要南京有落户口的地方即可
承兑汇票背书不清楚。那家人家又找不到‘该
向前手追索
我在机械厂上班,厂里是不签合同的,现在我
不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劳动者提前30日通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能扣你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