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
刘建平律师
合伙人律师
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简介
执业证号:
14401*********791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执业地区:
广东-广州
(接受本市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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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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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相关
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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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相关
离婚时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的条款可以撤销吗?
民事相关-婚姻家庭
2018-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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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9
法律科普
律师文集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按揭贷款合同如何处理?
按揭贷款购房为常见的购房方式,随之的纠纷也产生。开发商、银行、买受人三者之间的关系也较为复杂,如何在司法实践中妥当处理,体现公平显得尤为重要。一、法律关系分析。在担保贷款方式购买商品房的法律关系中,通常涉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担保贷款合同;三方主体,即买受人(借款人)、出卖人(保证人)和银行(贷款人);
法律常识
2020-08-12
夫妻一方擅自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共有房屋抵押的法律后果
案情回放某文化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300万元,某担保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李某向某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保证在某文化公司不能按期归还银行借款时,由李某向某担保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李某的反担保物为登记在其名下的房屋,后某担保公司与李某到某公证处办理公证,在公证过程中李某书面承诺其未曾登记结婚,并向
法律常识
2018-12-03
已签订“意向书”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生纠纷如何处理?---浅谈预约与本约认定规则
以合同的目的和义务是否为了将来签订一定合同为标准,合同分为预约与本约。预约是指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而本约则为履行该预约而订立的合同。预约合同的目的和效力是将来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订立本合同,不发生实体权利义务;而本约的目的和效力则是确定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区分预约与本约
法律随笔
2018-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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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记录
在线解答
我2013年非婚生育了一个女儿,孩子生父自我怀孕后就不见了。我小孩的出生证明上父亲那一栏也是空
[律师回复]
1、出生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其在中国领域内出生的事实予以证明的活动。若当事人在其它国家或地区出生,且其在域外出生的事实在回国定居时已记入户籍档案的,公证处亦可依据户籍档案记载为其出具公证书。 2、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及其复印件; 3、户口簿及其复印件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出生证明信 4、当事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所在单位的人事、组织、劳资等部门;人才交流中心;住所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们政府)出具的证明其出生事实的信函。当事人为未成年人的,证明信函可由其父母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本人住所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们政府或公安派出所出具
刘建平律师
2018-11-26
欠租不交及不予理会,该如何是好?
[律师回复]
按合同规定办理,6个月以后起诉让他搬走。
刘建平律师
2015-08-04
房东有权在未经住户的同意下进入房屋吗?
[律师回复]
如果房东的行为并没有影响你对房屋的使用一般不可以据此解约,除非租赁合同有明确约定。
刘建平律师
2015-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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