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长华,男,1977年出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06年开始从事企业法务工作,2010年起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执业于AAA律师事务所湖北协立律师事务所。该律师一直勤奋学习,在法律领域孜孜不倦地追求法律公平和正义,实现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维护合法权益的价值目标。该律师先后获助理经济师职称证、典当师资格证、全国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主要擅长婚姻继承纠纷、人身伤害纠纷、房屋财产纠纷、交通事故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以及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等诉讼与非诉讼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