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

任熠辉律师

任熠辉律师

浙江-杭州
从业13年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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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公司企业、涉外纠纷
执业律所:
浙江坚定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
11011*********
办公地址:
庆春东路82-2号
职业认证 实名认证 购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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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玩小三离家出走要和老婆离婚,现在得了尿毒症,老婆如果提出离婚而且要带走2周岁的儿子胜算大不大?
丈夫闹离婚,妻子也提出离婚,可见双方已经就解除婚姻关系达成一致了,主要就是小孩抚养权的问题。就该问题,我给出如下几点建议供你参考: 首先,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其次,确认小孩是否已满两周岁(注意,是两“周岁”),因为这是一个重要的分界线。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因此,如果小孩尚不足两周岁,而你也确定要离婚,那么为保万无一失,你最好尽快起诉。 倘若你的小孩已两周岁了,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你可以根据上述条件,主张对自己有利对对方不利的条件,争取小孩抚养权。 最后,因为小孩未满10周岁,因此法院在裁判抚养权的时候,不会征求小孩意见的,所以你的抚养权之战的中心还是要放在我前面的提到的几个方面,而不是教小孩是要跟爸爸,还是妈妈。 以上就是我对你问题的解答,如有不明白的地方,或者律所面谈。相信在和你深入交流之后,我们能为你提供更适合全面的建议。 题外话,一日夫妻百日恩,离婚还是谨慎的好,不要冲动。
私营厂向我借款,现法代表已死亡,我该起诉谁
你好,针对你的问题,我给出如下建议: 首先,核对借款合同,确定借款的主体的确是私营厂。再确认上述问题之后,你直接起诉私营厂即可(以工商登记的为准,不管法人代表是否变更) 其次,倘若这借款合同是法人代表以私人的名义和你签订的,那么你可以对他的继承人主张你的债权。
非法持有冰毒
我不知道你哥哥的案子现阶段进行到哪个阶段了,总之我建议尽早聘请律师介入,因为只有律师才可以见到你哥哥,并了解具体的案情。至于具体判刑的问题,需要等到律师查看完所有的笔录才能给出较为客观的参考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