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单位服务五年以上,在我没过错的情况下单位不能单位是否能终止合同?
项献彪律师
2010-08-20
[律师回复]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有:
一、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以上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此外,《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用人单位不得在员工无过失的情况下辞退员工。”
您在问题中说道“单位称劳动合同到期了”,如果劳动合同期满,是指“劳动合同终止”,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在劳动法上是不同的概念。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无需履行解除手续。
请您结合您自身的情况,根据上述规定作一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