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90年12月1日工作,到2010年2月17日退休,退休金是多少
李万辉律师
2010-09-10
[律师回复] 吉林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在全国居中等偏下,07年调整后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达到850元左右,预计到2010年,平均养老金将达1100元左右。 (摘自2007-10-24《城市晚报》)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吉政发[2004]28号 计算,你可以直接向市社会保险局询问。

老年人在婚财产分割
李万辉律师
2010-08-29
[律师回复] 首先要看你所说的房屋的性质,该房屋是否是私有产权房屋。该房屋取得产权的时间等等。如果该房屋是在你继母与你父亲结婚前取得的产权,那原则上你父亲将自己所有的部分赠与给你继母是合法有效的。但鉴于家庭纠纷案件比较复杂,你有讲述的不是很清楚,故应详细讲述后再做定论。

可在2009年末被单位无理由辞退。当时也没什么合同,是不是应该对母亲应该有些赔偿
李万辉律师
2010-08-25
[律师回复] 劳动关系不以是否签订书面合同确定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只能证明该公司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未予劳动者签订合同。
如公司与你母亲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应1、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依据此条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除此之外的,一般要解除合同都需要支付赔偿的。
2、《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同时,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3、《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4、劳动者在符合“失业”的法律规定条件下,才能享受失业社会保险待遇。
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费,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愿意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一)终止劳动合同的;(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你可对照以上条文,做出相应判断。
若有疑问,可来人来电来函继续交流,谢谢!

户口不是本大队的,拆迁补偿和本大队的老户待遇一样吗?
李万辉律师
2010-08-23
[律师回复] 请详细说明你所拥有的房屋产权的性质及你是通过什么途径所得该房屋,才能判断你是否有权利回迁及得到相应的补偿。
如你户口不在该村,你是没有权利回迁及得到相应的社员的待遇的。

刚出生的孩子姓必须随父母吗
李万辉律师
2010-08-23
[律师回复]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对于小孩出生后跟谁姓的问题,王展表示,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这意味着,孩子出生时的姓一般来讲是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但实际上孩子的姓名权是属于他自己的,只不过孩子还未成年,没有自己的意愿或者无法正常表达自己的意愿才由父母决定。”
如果要将孩子的姓名改为他爷爷的姓,最好现到公安机关咨询后办理。但原则上应在父或者母的姓氏中来选择孩子的姓氏。

参与重伤害但不是主犯
李万辉律师
2010-08-23
[律师回复] 本案主要看重伤者的伤是谁所致,如果是你老公致害,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男友从我这借出5万元,至今不还.有欠条,没写具体还款期.怎么才能把钱要回来呢?
李万辉律师
2010-08-23
[律师回复] 确定前男友的居住地及能找到其本人,在依法诉讼到法院,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无证驾驶摩托车怎么处罚?
李万辉律师
2010-08-23
[律师回复] 对于不证驾驶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规定,有罚款2000和拘留15天的法律规定.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但对于你所说,你弟弟是无证驾驶撞人,属于交通肇事案件。对此次交通肇事的定论结果要看该事故的责任认定及被害人所受的伤害程度而定,故望你详细讲述后在做论断。

子女对后母有赡养的义务吗
李万辉律师
2010-08-23
[律师回复] 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本身没有血源关系,一般不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仅是因继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再婚而形成的姻亲关系。但当继父母对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双方形成了抚养与被扶养关系后,从法律上说,双方间就视同父母子女关系,其权利义务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可见,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父母子女关系是有条件的。当双方之间形成了抚养与被抚养关系后,一方就可基于法律上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向对方主张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本案中,继母如果对你履行了抚养教育的义务,双方间形成了具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双方间的权利义务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因此,继母完全可以根据上述规定,要求你履行赡养的义务。
孝敬父母、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在此需要强调的是,赡养老人并不仅限于支付赡养费,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赡养除了经济上的供养外,还包括对老年人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只有在经济、生活、精神三个方面都尽到了责任,才是全面地履行了赡养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