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有律师,韶关客家人,东莞律师,广东南天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所管委会副主任,第十二届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第七届东莞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文化建设委员会委员,第八届东莞市律师协会财务与资产管理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东莞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学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东莞市法学会企业合规法律研究会理事。
江有律师在诸多法律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尤其擅长代理刑事案件辩护、企业刑事风险防控与危机处理、公司法律顾问、借贷纠纷、建设工程纠纷等。
江有律师领衔的刑事辩护团队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深谙公检法刑事诉讼流程,积累了丰富的刑事办案经验,长期代理东莞、广州、深圳、惠州、珠海、中山、佛山等粤港澳大湾区各类刑事案件,对办理各类特、重大刑事案件驾轻就熟,尤其擅长办理经济类犯罪、伤害类犯罪、毒品类犯罪及走私类犯罪案件以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辩护。曾成功办理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无罪、二审改判等大量经典刑事案件。
江有律师为人具有亲和力和同情心,工作作风严谨细致扎实、法律分析逻辑清晰、思维敏捷,工作责任心强,办案技巧运用娴熟;在承办案件过程中,注重与委托人进行良性沟通,注重对案件细节的把握,善于从各类错综复杂的案件中发现和捕捉案件焦点和突破口,善于发掘有利于委托人的代理、辩护思路,始终坚持委托人的合法利益就是其追求的根本利益,全力以赴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利。
如您遇到法律问题,欢迎电话咨询江律师。江律师会给您专业的法律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