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松,法学本科,现系湖北省刑事委员会委员,湖北正典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曾在法院等司法部门工作,办理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尽千件,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擅长重大、复杂、疑难民商事案件的诉讼代理,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仲裁代理及非诉讼法律服务。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办事严谨,思维敏捷,深受当事人及各界法律人士好评。
例如:向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公诉机关指控其故意杀人、抢劫等八项罪名,辩护故意杀人、抢劫、窝藏罪名不能成立,最终被法院采纳)、刘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李某抢劫案、张某故意杀人案、魏某盗窃案、罗某盗窃案(公诉起诉数额特别巨大,辩护数额不清得到法院采纳 )、王某等人轮奸、抢劫案(辩护抢劫应属敲诈得到法院采纳)等重大刑事诉讼案件的辩护;万某工程款结算纠纷案、杨某工程款结算纠纷案、莫某工程款结算纠纷案、宜昌某公司上千万的工程款结算案、东方华庭近百业主状告开发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李某千万遗产分割案、百名村名状告某市人民政府行政诉讼案并最终胜诉、参与恩施州电力公司400人分6亿股权转让款的调查等重大民事、行政案件的代理、调查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