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
黄振宇律师
2013-02-28
[律师回复] 就你所述该案,从我因现行法律上讲,他们不应算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你妹婆家的大爷去世后,第一法定继承人都不存在了,应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你妹妹的公公是第二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也就是说,该房产及存折由你妹妹的公公继承。
因为你所述没有其他人,按法律规定就是这样进行继承。如果中间有其他的协议书等,那么另当别论。希望上述解答能对你有孤帮助。

因为我不同意给房子,不给房子不走,我该怎么办啊,主要是不想我爸妈再整天难过了
黄振宇律师
2013-02-28
[律师回复] 你可以通过诉讼解除夫妻关系。对于你对象所述不给房子不走,要看房屋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你的个人财产,如果共同财产,女方有权分割,如果是你个人财产,其没权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