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谢复江律师
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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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事情是1月8号的事情,我和朋友合伙做生意,结果亏了50万,对方不承认是合伙,给我银行汇的25万钱说是给我的预付款,我不知道怎么做,我不知道我可以承认是预付款还是咬定是合伙的,我可以对天发誓他是和我合伙的,对方亏钱后说没钱用,就叫我把家里的8吨货装到他那里,他说可以卖掉,给我们两个人过年用,结果到现在他说货是一文不值的,没人要,我怀疑他已经把货都卖掉了,这个货也值10万左右,我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我是和他合伙的,我有个朋友是和我们一起到他们那里去谈合伙亏钱的事,不知道有用吗,他就咬定25万是给我的预付款,我和他舅舅是以前做过生意来往的,我的合伙人是在他舅舅厂里上班的,他可以让舅舅委托自己收货,这样我不是很不利吗,我没有和他见过面谈合伙的事情,都是电话联系的,货被骗拉到他舅舅厂里检查是不合格的,我们就知道上当受骗了,他舅舅就叫我们把货拉回湖南报案,到现在都没有线索,我真的很冤枉呀,希望你可以帮帮我,谢谢
  •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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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询,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将于2011年4月1日执行。在这之前签订的协议在4月1日后可以按此法执行吗?部分适用条列罗列如下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   (二)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   (三)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   (四)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六)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   (七)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   (八)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   (九)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   (十)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房地产经纪人员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的;   (二)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代办贷款、代办房地产登记等其他服务,未向委托人说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情况,并未经委托人同意的;   (三)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未由从事该业务的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或者两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签名的;   (四)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前,不向交易当事人说明和书面告知规定事项的;   (五)房地产经纪机构未按照规定如实记录业务情况或者保存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的。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构成价格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依法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
  •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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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谢律师的答复。真的太感谢了。明天我就跟开发商去协商。希望事情能完美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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