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

周利发律师

周利发律师

湖南-长沙
从业5年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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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刑事案件、劳动纠纷、证券投资
执业律所:
湖南方照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
18002*********
办公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望新路285号
职业认证 实名认证 购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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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想请问您几个问题:1 我和他所签的合同是不是属于无效合同? 2 如果是属于无效合同,我是不是可以和他解除合同关系,并且要求他退还我的3万租金以及要求他赔偿我的损失(装修费,误工费等等) 3
现在也快过年了,又拖了这么久,要怎么样叫她回去处理这件事?第二是,假如她婚前就与别的男人了,而小孩又不是我哥的,她是违法?是否有赔偿这一切的损失之说啊?分居也许有一年多,快二年了。这样
根据我国的《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双方协商同意离婚并就小孩、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债权债务进行了处理,那么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另一方应当向当地的法院起诉离婚。象你哥这种情况,你哥可以向望城县法院起诉离婚,并把她的联系方式告诉法院,让法院去联系她,如果还联系不上,则可以公告送达。 另外,你所提的假如她婚前就与别人发生过关系并有了小孩,该如何处理。这一问题,我曾碰到同样的一个案例。男方要求女赔偿精神损失和抚养费。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因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只有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存在非法同居和重婚等情形之下,另一方才有权要求该进行赔偿。你所假如的情形显然与此规定不符合。另外,如果你哥哥自始之终并不知晓这个小孩子并非亲生,那么有权利要求女方赔偿抚养小孩子所需要的抚养费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