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丈夫多年感情不和,彼此无瓜葛,却因丈夫欠钱,遭法院封账,怎么办?被封的钱是我打工挣的血汗钱
潘宏成律师
2014-10-09
[律师回复] 这对你是不公,但债权人不知道这些情况,毕竟在法律上你们还是夫妻,就应该共同承担债务。

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下,离婚小孩一般怎么判?
潘宏成律师
2014-08-17
[律师回复]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两周岁以内的子女由女方抚养,确定子女的抚养原则是:谁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就有谁抚养,并且抚养权和抚养费在情况发生变化后是可以变更。

律师你好、老公是脑梗塞患者我能提出离婚吗
潘宏成律师
2014-08-03
[律师回复] 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作为原告方起诉时需要提供结婚证、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子女的户籍情况、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以及离婚的理由、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等等证明材料。
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没有《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五种情形的,“(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被告又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是不会判决双方离婚的。原告方可以在第一次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如果这期间夫妻感情仍没有和好,第二次起诉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