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张宋标律师
广东-深圳
从业16年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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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并进行了工商变更,进行了工商登记变更,这个股东享有正当股东权利吗?是否有法律依据
1、按照现行公司法的规定只需认缴无需实缴,只要认缴了并且记载于股东名册及进行工商1、按照现行公司法的规定只需认缴无需实缴,只要认缴了并且记载于股东名册及进行工商登记,就具备股东资格。 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如果股东间没有约定,那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来分配利润,而不是按照认缴的比例分配;如果公司股东对利润分配有其他约定,例如不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而按照认缴出资比例或直接约定各股东获得利润的比例,而不考虑出资比例问题,都是可以的,只要股东间的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可,甚至可以约定某股东放弃分配利润的权利,但是不能约定某股东不承担股东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五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三款: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3、因离职原因想变更股权,可以以公司回购股权或者转让股权的方式,回购并不是唯一方法。 回答只是根据你所述回答,具体还是需要看书面材料具体分析,建议您到北京市中闻(深圳)律师事务所详细面谈,才能做出更具体的分析。登记,就具备股东资格。 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如果股东间没有约定,那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来分配利润,而不是按照认缴的比例分配;如果公司股东对利润分配有其他约定,例如不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而按照认缴出资比例或直接约定各股东获得利润的比例,而不考虑出资比例问题,都是可以的,只要股东间的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可,甚至可以约定某股东放弃分配利润的权利,但是不能约定某股东不承担股东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五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三款: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3、因离职原因想变更股权,可以以公司回购股权或者转让股权的方式,回购并不是唯一方法。 回答只是根据你所述回答,具体还是需要看书面材料具体分析,建议您到北京市中闻(深圳)律师事务所详细面谈,才能做出更具体的分析。
我供职的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企业,公司为了少交企业所的税委托其他公司虚开四百多万增值税普通发票,公司应接
相关人员的行为已经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肯定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为什么我没有在家乡借款,怎么办?
你是不是被冒用身份证借款了?这个问题需要直接面对银行,看看银行拿出什么证据证明你接借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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