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
吴青律师
上海-上海
从业1年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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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损害赔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执业律所:
上海泰瑞洋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
09200*********
办公地址:
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152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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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买还未办理出产权证的房屋
按照我国法律,不动产必须办理登记。即产权证是确认房屋所有权的唯一依据,按你所述,现在卖家还没有办理产权证,则其作为卖房人的主体资格就不符合,即使签订了合同也是无效的。只有等对方产权证办好了,才能买卖。
我在10月份的时候购买了一套二手房,还是以我们耽误了贷款进程为由,我想请律师给我出主意
从你叙述的内容来看,如果双方并没有对贷款办理的时间有所约定,双方也于11月10日之前过户了,则不构成你方违约。因为你方主要义务是付款义务,现在你的产证已经拿到了,银行是凭证放款的,若银行已经把你所贷的款项发放至上家的卡上,则上家必须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即钥匙即相关业务转移(如物业、水电煤),如若不然,上家构成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