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的合同,双方没签订书面建筑工程合同,原则上双方不存在施工合同关系。
2、尽管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但中标人已经实际实施建设工程的,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故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的,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的相应的损失。
3、若中标后双方未签书面合同,中标人又实际施工的,在司法实践中,通常认为双方的施工合同不成立,双方不存在施工合同关系。但如果一方违约的,另一方都可以要求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相关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