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幸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后,在接受治疗期间遭受损失的,受害人可以去找事故责任人主张赔偿。如果在事故中受伤并残疾的,受害人可以到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并确定残疾赔偿金,确定后找事故责任人主张赔偿。所以,受害人要先确定伤残等级。
首先,受害人要确定伤残等级评定的时间。
交通事故受伤的,一般可以在基本治疗期满、已无治疗的需要、或已无治好可能等情况下,在当地人民法院备案的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来鉴定。
其次,受害人要确定伤残等级评定的申请人。
一般鉴定机构不接受个人委托,这时可以申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律师事务所来委托鉴定,也可以起诉到法院后由双方共同申请由法院委托鉴定。
不过,建议是诉到法院后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更为妥当。
最后,受害人进行伤残等级评定按以下步骤进行:
1、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导致残疾,在治疗终结后,到具有伤残鉴定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2、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鉴定机构进行评定,或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
3、伤残鉴定机构在二十日内完成伤残鉴定。需要延期的,要得到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才可以延长十日。
4、伤残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评估,之后出具书面结论,由相关人员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鉴定结果后,在两日内交给当事人。受害人对伤残鉴定有异议的,在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
6、受害人自行委托伤残鉴定机构评定的,对评定结论有异议的,在三日内另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评估。还要告知交警部门予以备案。
在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受害人在治疗期满后即可申请伤残鉴定,并且没有伤残鉴定意见书,是无法确定索赔数额的。因此受害人要按照规定时间申请伤残等级,以免错过赔偿。当然,若是对伤残评定结果不服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再次申请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