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一方在事故中受伤的,事故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赔偿。为保证拿到属于自己的赔偿金,受害人可以先确定赔偿的费用,一旦事故责任人未积极进行赔偿,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及时支付相应的赔偿。并且,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可获得的赔偿通常有以下费用:
1、医疗费。通常上,实际支出多少就要赔偿多少,根据医院出具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然后根据病例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对于这点,可以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在职员工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自由职业者或者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误工费。
3、护理费。进行护理的人员,有固定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没有固定收入,需要根据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受害人及其陪护人员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产生的费用,一般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人员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
5、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人员出差的伙食补助标准支付。
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如果受害人构成伤残的话,可以继续主张以下赔偿:
1、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伤残等级,按照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自评定伤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
2、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3、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赔偿标准则是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会先进行责任认定,确定主要责任人。如果在事故中受伤的为受害人,即可以向赔偿责任人要求赔偿。并且,主张赔偿时,是按照以上的费用。若是主要责任人员不肯支付,或是有些费用未支付的,必要时可以去法院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