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的赡养费能要,赡养父母是每个成年子女应尽的义务,当父母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子女具备赡养能力却不履行其义务的,可以向法院起诉。那么,以往的赡养费能要吗?下面就和找法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一、以往的赡养费能要吗
以往的赡养费能要。赡养费用是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所以被赡养人是有权追讨过去没有给付的赡养费用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老人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子女付赡养费
老人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子女付赡养费。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三、要给赡养费的条件
要给赡养费的条件如下:
1.子女需年满十八周岁;
2.子女具有赡养能力;
3.父母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
一般赡养费从父母年满60周岁后给付。成年子女要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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