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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的交通费和餐补费可以减免缴纳个税吗?

找法网原创 2016-12-07 16:55:41

  如果你公司安排你去出差的话,那么按照法律上的规定,公司需要发出差交通费和餐补费。如果出差较多,而且公司给的补贴较多的话,可能就需要缴税。但是,补贴的交通费和餐补费属于补贴,需不需要交,有没有减免情形得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按规定,下面几种情形可以免收个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而且,具有下面情形之一的,经税务主管机关批准许可也可以减征个税: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这些人员的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如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如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

  但是,职工出差的交通费、餐费补贴如果作为公司费用予以报销,就可以免收个人所得税。但单位以现金方式给出差人员发放交通费、餐费补贴的,那就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最后,我国税法上规定需要交纳的个税数目较多,要是你不确定自己的收入需不需要交税的,那么建议最好就是找个专业律师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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