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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彩礼钱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找法网原创 2022-08-11 14:39:56

关于退彩礼钱的司法解释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中,该司法解释规定了三种法院支持的退彩礼情形。那么,退彩礼钱的司法解释是什么?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退彩礼钱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退彩礼钱的司法解释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彩礼返还的比例是多少

  1.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

  三、什么证据可以不还彩礼

  有证据证明男女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已经实际共同生活;给付彩礼方,没有因为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彩礼已经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等的可以不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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