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是一种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只有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会构成犯罪,如果被非法拘禁的被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相关机关部门不立案的话,被害人可以申请复议。那么,非法拘禁不立案怎么办?下面就和找法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一、非法拘禁不立案怎么办
非法拘禁不立案的,被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检察机关申诉,要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依法立案,还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对方构成犯罪。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的诉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
二、非法拘禁罪立案的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
2.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三、非法拘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般非法拘禁罪的量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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