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决定离婚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负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将由双方共同清偿或是确定好清偿比例。所以,离婚时清偿债务时,要先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否则会影响双方的利益。
首先,满足以下要件的即为夫妻共同债务: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
按照当前的规定,应该是依法登记结婚后产生的债务。如果双方同居但未领证,因为当前难以承认事实婚姻,所以会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而可能被认定为同居债务。
2、为夫妻共同生活需要产生
如果夫妻一方借钱为个人使用,比如借巨款整容,那么即无法认定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便会被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
不过,夫妻一方婚前借款为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其次,以下情形为夫妻个人债务:
1、在建立婚姻关系前产生的债务
注意,如果一方婚前借款为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在建立婚姻关系后产生的债务,双方约定为个人的债务
不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为个人的债务,双方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做约定,对夫妻双方有效,但不得对抗第三人,即债权人。
但是,对外有以下两种情形的会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
(1)跟债权人约定为夫妻个人债务;
(2)跟债权人建立债务关系时,对方对夫妻婚内财产协议知情的。
最后,事实上,夫妻俩决定离婚的,必须对财产、债务做清算,所以若是有债务的,必须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个人债务。但是,因为双方生活时间较长,财产债务会发生混同,难以区分。如果涉及的数额较大,双方争议较大的,可以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