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自由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法律允许夫妻俩签订婚内财产协议。不过,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后,双方又因为夫妻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并且达成一致并签订离婚协议。因为同时存在离婚协议和婚内财产协议,这时候要确定最终的标准来分割财产。
事实上,同时存在离婚协议和婚内财产协议,一方主张用婚内财产协议分割财产,另一方主张使用离婚协议的,分割财产时要按以下选择:
1、适用合法有效的协议约定
按规定,婚内财产协议要符合以下要件:
(1)婚前财产协议采用书面形式;
(2)未约定免除一方对子女的抚养义务;
(3)未约定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
而对离婚协议要写明以下的内容:
(1)表明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
(2)孩子抚养问题;
(3)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4)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5)隐匿转移等财产处理;
(6)违约责任的约定。
2、后签订的离婚协议优先于先前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
因为离婚登记时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配,可以视为对婚内财产协议的变更,所以后者的法律效力优先于前者。
最后,其实同时存在离婚协议和婚内财产协议,刚好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做了不同的处理,所以签订后一方认为不利于自己的,就会以其中一份协议提出异议。如果双方对财产的约定确有冲突,并产生争议的,建议可以去法院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