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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买的手机,不想要了需要赔钱么?

找法网原创 2017-07-28 16:40:10

  分期买手机成为当下许多年轻人喜欢的消费方式,因为不用一下子拿出一笔钱,减轻了经济压力,不过也容易出现问题,比如,分期后发现手机有毛病或者实在拿不出钱还,那手机不要了需要赔钱给商家呢?

  实际上,不想要手机了,也就是不再履行和商家之间有的分期付款合同,那是否需要赔钱,就要看是什么原因导致买家继续购买手机。

  一、手机质量问题造成买家不愿意继续购买

  如今买电子产品都是有风险的,不试用一番你都可能不知道是好还是坏,分期购买的手机也不例外,尤其是当经济拮据,不得以购买分期的二手手机,就更容易出现问题了。要是买回手机后,发现手机存在严重的质量问,比如,通话五分钟,发热两小时或者是无法上网等,这些都不符合买方最初买手机的目的,连打电话、上网都不行,手机还是手机吗?

  此时,买方退还手机,不再履行合同是不违约的,也就没有赔钱之说了。手机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属于卖方违约,而且致使买方最初购买手机的目的无法实现的,买方可以解除合同。

  当然,因为手机都被买方用了,在解除合同后,卖家可以扣留适当的使用费。

  二、买方自身原因不想继续支付手机价款

  分期后,发现自己不喜欢分期买的手机、用着觉得不好用、没钱继续支付手机费用等情况都会导致买家不想要手机了。在卖方没有过错,买方自身的原因而不想要手机的,是需要赔钱。

  俗称赔钱,其实是违约金,因为在没有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买方不想要手机了就构成违约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而违约责任通常就是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最后,分期购买在生活中越来越普遍,产生的麻烦也多,如果是分期过程中不想继续购买的,可以先找买家先协商试试,能够协商当然是最好的。要是协商不了,违约金又比较高的,可以走法律途径来积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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