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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能解除和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

找法网原创 2017-07-14 17:15:31

  如今买房、买车、或者工程建设都会向银行贷款,能够很大程度上减轻借款人的经济压力,通常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都会签订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时当事人会因自身的情况或政策的问题需要解除已经签订的合同,却不知道什么情况才可以解除。

  首先,可以协商解除

  合同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后签订的,想要解除合同也可以通过协商,只要双方同意解除合同,那么借款合同也就终止了。

  其次,借款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那么在合同法定解除条件出现时,也可以解除借款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再者,按照借款合同的具体规定有下列情况的可以变更或解除借款合同:

  (一)订立借款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及有关的概算、预算经原计划下达机关批准修改或取消的;

  (二)工程项目经原批准机关决定销销、停建和缓建的;

  (三)借款方经国家机关批准决定关闭、停产、合并、分立或转产,确定无法履行借款合同的;

  (四)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致使借款合同无法履行的。这里所说的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

  (五)在借款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因政策不当,继续履行将造成损失浪费的。

  最后,为了避免解除借款合同之后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当事人也可以事先在借款合同中约定解除借款合同的条件以及责任的承担。无法就合同的解除协商一致的也可以通过积极的起诉来维护自身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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