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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签了免责声明,不签劳动合同可以吗?

找法网原创 2017-11-14 14:08:34

  一些劳动者担心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以后离职时要办手续麻烦,或是自己有其他考虑,不跟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但是,按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因此有劳动者便另签免责声明,以为用人单位可以撇开关系,其实,这要看免责声明的法律效力。

  事实上,劳动者主动签免责声明了,但是双方没签劳动合同,单位仍然要接受处罚。

  具体而言,用人单位将要接受以下的处罚:

  1、没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下个月起就应支付双倍工资,如果拒绝支付,劳动者可以仲裁。

  2、未签劳动合同将导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因此,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拖延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不需要单位同意,要跟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最后,跟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就要积极签订劳动合同,确保劳动权益不受损失。所以,若是又签订了免责声明,不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劳动者可以继续主张签书面劳动合同。并且,涉及的劳动者较多的,可以在必要时一起申请劳动仲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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