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国际贸易的时候,为确保能够尽快拿到钱,就会去办理保理。但是,在办理了国际保理之后,按照保理的程序规定,一般可以在交易之后,该拿钱款的时候,先得到保理的担保。
不过,在实践中,要是办理了保理,那么现在能不能都得到担保那是不一定的,得看实际情况。
如果进口商不是因为财务方面的原因拒付,而是因货物品质、数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才拒付,保理商就将不予担保。另外,对超过信用额度的部分也不予担保。
要是因为保理产生纠纷的,按规定,可以按照下面的处理方式解决:
1、出口保理商与进口保理商之间发生的所有有关国际保理业务的纠纷,需要依据《国际保理联合会仲裁规则》通过仲裁解决,但双方在提请仲裁时都必须是国际保理联合会会员。
2、任何此类纠纷,如果只有一方是国际保理联合会的会员,只要另一方也接受该项仲裁,那么也可以通过仲裁解决。
3、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具有约束力的。
参加仲裁的时候,参照一般的程序,可以按照下面的步骤来:
1、到合同上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仲裁机构那边接受申请并登记。
3、立案受理之后通常会先做个庭前调解。
4、调解要是成了的话,直接在调解书上签订,然后等到送达文件就可以结案了。
5、要是没调解成功,那么仲裁庭会开庭审理并做出裁决。
6、裁决下来之后,就需要执行,要是不服的话,那就可以撤销或起诉。
当然,因为国际保理产生的纠纷,毕竟双方主体可能来自不能国家,所以仲裁的时候也可能不在自己国家,因此建议有需要的话,最好就找个专业律师参加仲裁,介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