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不少公司拟新三板挂牌时,会让公司内部员工认购公司股份,但在公司挂牌成功后,认购的股份,是否可以自由转让变现,成了不少员工心中的迟疑顾虑。事实上,公司新三板挂牌成功后,员工是否可以卖掉手中股份,要看实际情况而定。
按规定,公司新三板挂牌成功后,只限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公司高管,进行股份转让,对其他股东,如员工股东转让股份没有限制。
例如《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规定,公司控股人或实际控制人所持有股票,在挂牌之日、挂牌满一年以及挂牌满两年等三个时点,可分别转让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
因此,只要员工不是公司控股人、高管的,都能随时按照新三板交易规则出让手中的股份,一旦有投资人受让的,都能顺利将股份变现,从而获利。
但需要注意的是,员工在签订股份认购协议时,如果对员工转让股份有限制,员工应该按照约定履行协议,不得随意转让股份,否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例如协议上明确要求离职时退还股票或有禁售期约定,则按照协议执行,不可以转让股票。
此外,公司进行新三板挂牌,并不是一经申请,就能成功的,是存在较大失败风险的。当公司新三板挂牌失败后,员工不能要求退还认购款,只可以将手中的股份卖给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有兴趣的投资人,达到退还认购款的目的。
当然了,要是员工与公司或其他股东有特别约定的,应该先按照约定处理,尽可能确保自身的利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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