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法律

发布虚假广告需承担连带责任的主体包括谁?

找法网原创 2016-12-01 13:46:33

虚假广告是对商品做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描述,一般消费者在被广告误导之后,可能因此遭受损失。按照法律上的规定,消费者因为虚假广告遭受损失的可以要求索赔,一般需要承担损失赔偿的可以包括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等。

发布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失的,根据不同情况可以找下面几种人赔偿:

1、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需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明就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需要为此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3、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还应该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4、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也会被要求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

不过,要是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因虚假广告而受害的消费者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或者向广告发布者索赔,要是损失较大,对方又不肯赔偿的,建议可以找个专业律师咨询。

3~15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律师
当前律师在线0
今日律师解答0
找法网 > 学习法律 > 知识产权纠纷 >不正当竞争 >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 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