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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挂靠合同无效,可以起诉发包方退还质保金吗?

找法网原创 2017-03-10 18:18:14

现实生活中,施工人想要承接建筑工程的,都要具备一定的施工资质,但是,实践中大量个人、小企业都不具备施工相应的资质,只能选择工程挂靠。只是当建筑工程挂靠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其实际缴纳给发包人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能否通过诉讼要回来呢?

工程挂靠合同无效可要回质保金

根据建筑法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也就是说,任何建筑工程挂靠合同都是违法无效。在实践中,工程挂靠合同无效常见情形有:

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资质等级低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3、不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4、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名义上的联营、合作、内部承包等其他方式变相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而当工程挂靠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时,施工人是可以要求发包人返还的质保金的: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无效时,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该相互返还,不能返还的,要折价赔偿。有过错的一方可以应该赔偿对方因此遭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按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施工人在挂靠合同无效时,是可以要求发包人返还质保金的。如果协商不成的,当然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索偿。要是案件情况复杂,或涉及金额大的,最好找个建筑工程律师协助处理,这样往往能更好更快地追回质保金等相应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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