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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产权年限到了要补交地价吗?

找法网原创 2017-02-08 15:15:52

  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是掌握在国家手中的,所以我国公民在使用房子的时候会受房屋产权限制。不过,房屋产权年限到期后,并不会说立即把房子给收走,而是要再交钱,比如就是补交地价。

  按规定,我国房产的产权年限归属,主要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而所谓的“七十年的房产”,意思是土地使用权为70年,到期自动续期,不会没了的。

  所以,在你房屋产权年限到期后,自动续期或申请续期获批的,都是需要交土地使用费,即补交地价。

  但在实践中,住宅类房屋的房屋产权年限到期后是自动续期的,若一直持有房屋不变更所有权,可不用补交土地使用费,但如果需要变更房屋所有权,就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补交相应的土地使用费了。

  具体来说,在房屋产权年限到了之后,你要按照下面的处理方法: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最后,现在很多人都会在外面买房,那么在购房的时候就要注意年限的问题,要是开发商对产权年限有所隐瞒,造成你的损失的话,那么在必要的时候建议可以及时找个专业律师问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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