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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实施违法行为不赔偿,该怎样索偿?

找法网原创 2016-12-01 11:34:03

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因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导致损害,是可以获得相关的赔偿或补偿的,不过现实中仍存在一些行政机关不按法律程序办事,行政相对人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来索赔。

首先,行政机关实施了违法行为,并代表的就会有赔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过程中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的,当事人才可以提出赔偿或者补偿。

其次,索赔的过程中还要分清是要进行赔偿或者补偿的,关键是分不同情况进行:

一、如果行政机关的决定是抽象行政行为即针对不特定多数人的行为。如发布公告等,如果这此行为错误,是不能直接要求赔偿的。必须是执行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你的权利时,你才可以以执行机关为被告,指出其适用决定的错误。而导致其行为的侵权。

二、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权利,以上两种情形,最后要落实到具体行政行为上。解决途径一是向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如果不服复议结果,可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途径二是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实践中,行政复议的成本相对较低,建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向行政机关提出赔偿或者补偿的申请,通过行政诉讼也是可以解决这一问题,不过诉讼涉及到相关程序,我们建议当事人可以先咨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专业的律师,律师会给到你一个很好的建议,让你及时维权。

此外,需要注意一点,赔偿损失请求人要求赔偿,先向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行政诉讼与行政赔偿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诉讼,难以相融,在行政诉讼中不能附带提起行政赔偿,而是分别立案,可以并案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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