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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哪些人不能假释?

找法网原创 2016-11-30 18:48:00

假释,在影视剧、新闻媒体报道中,时有出现,有人知道什么是假释,也有人从未听过假释。假释是对犯罪分子有条件地提前释放,但假释的条件,很多人其实都不清楚。事实上,不是所有犯罪分子都可以进行假释的,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不能进行假释,提前出狱。

假释的对象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假释。需要注意的是,犯罪分子通过假释出狱,不等于其刑期已经执行完毕,因犯罪分子违纪违法、漏罪未处罚等原因,国家依然可以将假释的罪犯重新收监,甚至进行数罪并罚。

假释的实质条件

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视,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这是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通常情况下,犯罪分子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的,应当认为“确有悔改表现”,给予假释:

1、认罪伏法;

2、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和监狱纪律;

3、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

4、积极参加劳动,爱护公物,完成劳动任务。

假释的时间条件

根据刑法规定,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才具有假释的资格。原则上罪犯执行刑期未达到时间标准的,是不准假释的,但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以上执行刑期的限制。根据司法解释,这种特殊情况指的是有国家政治、国防、外交等方面特殊需要的情况。“特殊情况”应包括如下情形:

(1)罪犯在服刑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突出的立功表现;

(2)罪犯已经基本丧失活动能力,并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会再危害社会;

(3)罪犯有专门技能,有关单位急需使用;

(4)罪犯家庭有特殊困难,需本人照顾,请求假释的,在司法实践中,须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证明。但对犯罪集团的首犯、惯犯和罪行特别严重的罪犯除外;

(5)为了进一步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执行对未成年罪犯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犯罪时未成年,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6)为了政治斗争的需要,对某些具有外国国籍或不属于大陆籍的罪犯而适用假释;

(7)其他特殊情况。

假释的限制

我国刑法规定,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1、不管对罪犯所判处的是什么刑种与刑期,对累犯不得假释。

2、“暴力性犯罪”除了上述列举的几种犯罪外,还包括其他对人身行使有形力的犯罪,如伤害、武装叛乱、武装暴乱、劫持航空器等罪。

3、对于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暴力性犯罪人,即使减刑后其刑期低于10年有期徒刑,也不得假释。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假释是有考验期的,如果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或重新犯罪、违法假释规定的,就会撤销假释。要是因假释而存在疑虑的,建议最好详细咨询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相信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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