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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监视居住了还能取保候审吗?

找法网原创 2017-02-17 17:46:34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都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但是否可以对犯罪嫌疑人既监视居住又取保候审呢?或者在监视居住期满后,能否再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呢?

在实践中,是不能同时对同一犯罪嫌疑人适用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的。

因为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都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按规定,同一时间内对同一犯罪嫌疑人只能适用一种强制措施。若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就需要依法办理相关的手续,否则司法机关就存在程序违法问题,需要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例如已刑事拘留的,想要逮捕犯罪嫌疑人,就需要办理逮捕手续,变更强制措施。

所以,实践中,在取保候审期满后,司法机关变更强制措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视居住的情况,非常普遍。

至于监视居住后,还能否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也就是说,法律对此并没有禁止。

由于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都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那么按照性质和法律规定来看,两者是可以变更的。倘若因为侦查需要,对监视居住期满的犯罪嫌疑人,如果确有进行取保候审的需要,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准许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

当然了,直接由监视居住转为取保候审的情况,更多是理论上的可能,生活中极为少见的,即使有,往往也是犯罪嫌疑人严重违反监视居住规定,被依法刑事拘留或逮捕后,再被取保候审的。

对犯罪嫌疑人而言,不管是监视居住还是取保候审,最重要的是要遵守相关规定,不要在法院审判前再次被抓进牢里。要是对此心存疑虑的,可以找个专业刑事辩护律师详细咨询,保障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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