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安机关、检察院及法院侦查案件的过程中,会传唤某些人员进行调查取证,但是,有些人会由于各种原因而不愿意配合。这时,司法机关往往就会拘传其强制到案接受询问。要是被拘传了,那么持续是多长呢?
拘传持续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
对于司法机关拘传持续时间,现行《刑事诉讼法》是有明文规定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也就是说,一般拘传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即使案件特别重大、复杂的,最长也不能超过24小时。
同时,按规定,司法机关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且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如果司法机关超期拘传、变相拘传的,都是违法行为,被拘传人可以追究相关司法机关的法律责任,如赔偿损失、变更强制措施等。
在实践中,被拘传人为了确保自身权益,应该要注意4大事项:
1、拘传应该由两人以上的执行人员同时进行,且在执行拘传时,需要出示拘传证。
2、拘传应该是有适用条件的,只有被拘传人经传唤后,无正当理由不到案接受讯问,影响案件诉讼进行可能,才可以拘传。否则,拘传违法可追责,如未经传唤直接强制拘传的。
3、拘传时间一般不超过12小时,最长也不超过24小时,同时还要保障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4、不得以连续拘传等形式变相拘禁。
在司法机关办案时,公民是有义务配合的,但司法机关也应该依法按照程序办案。要是认为司法机关行使拘传权利时,存在违法行为的,也可以追责索偿。当然了,最好在被警方第一次传唤时,就找个专业刑事辩护律师详细咨询,妥善处置,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