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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房屋赠与合同后,房屋没过户就去世了,有效吗?

找法网原创 2017-02-08 13:47:46

父母送房给子女,祖父母送房给孙子女,往往都是签订一份赠与合同了事,甚少会有人急着到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的,至多就是去公证下合同。但若果赠与人因故死亡了,这种情况,就极易引发赠与合同是否有效的纠纷。

在实践中,签房屋赠与合同后,房屋没过户赠与人就去世了,赠与合同依然有效:

按照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双方当事人自愿签订,那么赠与合同就已经成立生效了,只要赠与合同不被依法撤销,合同都对双方当事人发生效力,不因赠与人去世而无效。

因此,赠与人去世后,要是其继承人或房管局不认可赠与合同效力的,可如下处理:

1、受赠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赠与合同效力,以便拿着判决书到房产管理部门进行过户。

在实践中,如果仅有赠与合同,赠与人没有到场又没有委托书的话,房管局是不会办理过户的。受赠人要想凭借将房屋过户的,可以到法院起诉,通过法院诉讼确认对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这样拿到相应的判决书,就可以到房管局过户房屋了。

2、若对方继承人拒绝配合办理房屋过户的,可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继承人支付与房价相当的款项,或要求对方继承人配合办理房屋过户。

或许有人说赠与房屋未过户,房屋依然是赠与人的,这种说法也没有大不妥的,但只要赠与合同未经依法撤销的,合同有效,赠与人与受赠人就存在赠与财产的债务关系,这种债务关系不会因为赠与人死亡而消除的。

按照《继承法》额规定,赠与人(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如果继承其遗产,则需偿还其债务。也就是说,受赠人可以要求赠与人配合过户或支付等价值的款项。

这种情况下,如果因赠与房产权属问题发生纠纷,有无法协商处理的,可委托专业合同律师协助处理,尽早解决房屋权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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