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统计局、中央、省、市各主管部门:
根据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06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06]1号)和云南省人事厅《关于公布200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专[2005]88号)精神,现将我市2006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6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10月15日
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二、报名时间:4月3日—5月26日
各县区和各部门要根据当地情况尽早安排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加强报名的宣传动员工作。考生报名时请认真填写《资格考试登记表》,由所在单位盖章后,连同两张同底半寸照片交市统计局人事教育处。各县(市)区统计局职改部门和负责考试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掌握报考资格条件,对不严格掌握报名条件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3号)给与相应的行政处分。
三、报名地点
昆明市统计局人事教育处(市政府一号楼一楼105室)。根据云统考办字[2006]01号文件精神,今年,中央、省、市驻昆各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应考人员的报名、考试工作,仍由昆明市统计局统一组织。
四、考试教材
今年的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与2005年的基本一致(在局部作出修改),考生可以沿用去年已经征订的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教材数量请于5月13日前上报昆明市统计局人事教育处,5月26日前上报最后一次教材数,逾期不再办理。(上报教材征订数,更改征订数量必须填写征订单,盖章后传真至昆明市统计局人事教育处。)
五、报考人员范围及条件
按照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实施意见》规定,报名参加统计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是遵纪守法,热爱统计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统计职业道德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专职或兼职的统计人员。具体报考条件为:
报考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10年(含10年);
(二)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考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含6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含4年);
(二)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获得博士学位者;
六、考试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云价费发[2003]136号文件规定,中级、初级考务费按60元/人收取。
七、查分热线
全国统考办开设了“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热线电话”。电话号码为:“16899111”或“01016899111”。考试结束一个半月后,应考人员可拨打热线电话查询考试成绩,也可通过互联网http ://www. stats. gov. cn(中国统计信息网)查询其它考试信息。
昆明市统计局
二00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1 :
统计专业( 年)资格考试登记表
准考证号: 身份证号(必填):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
出生地点 参加工作 时间 专业 年限
现有职务 资格 授予部门及时间
工作单位 毕业时间、院校及专业[page]
以下由报考人员在相应栏内选择打"√"
文化程度 统计岗位 考试级别
初中 高中 中专 大专 大学 专职 兼职 初级 中级
1 2 3 4 5 1 2 1 2
本 人 简 历
单位 推荐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备 注
附件2 :
2006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
征订单位(公章): 2006年 月 日
教 材 名 称 单 价 (元/本) 征订数量 金 额 (元)
中 级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32.00
统计工作实务 28.00
学习指导与习题(中级) 35.00
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中级) 8.00
初 级 统计基础知识和实务 30.00
学习指导与习题(初级) 25.00
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初级) 6.00
合 计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